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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21年编外职员招聘启事

来源:本站    日期:2021-05-15    点击次数: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6个岗位,共计6个名额,详见附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21年编外职员招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专业基础、临床技能等相关的岗位能力考核合格;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5.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获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不能认证的,须提供本人档案中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的学历(学位)证。

    6.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博士35周岁及以下,硕士30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验或高级职称者年龄最多放宽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我院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岗位所需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三、聘用及待遇

    入职报到前需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系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还需同时取得教育部认证。入职报到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免责。

    根据岗位要求,若不能按期获得学历学位或完成认证,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免责。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考核安排

    应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8:00。

符合条件者点击链接https://www.wjx.top/vj/YJyyZn4.aspx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网站进行报名。


    网上审核通过后,现场审核及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人事处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3624434

    E-mail:etyyrsc@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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