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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第四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计划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18-05-03    点击次数: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实施第四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

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代管)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医德高尚、具备担当我市医学发展重任的医学高端人才后备梯队,根据《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经委领导同意,决定选拔培养第四批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及培养周期

第四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40名,其中20名培养周期为3年;20名培养周期为2年。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选拔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线中青年卫生专业技术骨干。

三、培养方式

培养周期为3年的,采取1年国外培养+2年国内培养方式,其中1年国外培养机构主要为美国、德国等世界一流医疗机构及科研院所,以临床进修学习为主,临床实践与科研、教学相结合,主要学习掌握本专业国际领先新技术、新进展、新理念和发展新动态;2年国内培养机构为卫生计生委及后备人才所在单位,主要支持后备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学术研究及团队建设等。

培养周期为2年的,采取直接进入2年国内培养方式。通过此培养方式的,须具有国外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

四、申报人选条件

(一)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申报人选应当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高尚的医德医风、精良的医疗技术、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良好的身体素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医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和奉献精神;
    2.
年龄原则38周岁左右;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从事医疗卫生一线工作经历不低于8年;

5.具有出国工作所需的英语水平和语言能力;

6.有较强的医学实践能力和科研学术能力,在本专业领域有所造诣,业绩突出;

7.5年内无医疗事故,工作差错,无不良行为,无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8.无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移居国外;

9.培养周期为2年的,须具有在国外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不含在国外攻读学历学位证学习经历)。

(二)申报人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

2.市级及以上临床研究中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等负责人,

3.厅局级及以上重点医学科研项目负责人;

4.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等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1名。

(三)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技术精湛,业绩突出,同行认可的技术骨干,可不受(一)、(二)项条件限制。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第四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

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初审申报人条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第四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连同推荐人选申请表、业绩成果原始材料及复印件,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区县卫生计生委初选。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初选。

(三)人员初选

区县卫生计生委(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初选,经资格审查、同行专家评议、集体研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集中公示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一览表及申请表、业绩成果复印件等报市卫生计生委。

(四)资格复审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选拔条件,对上报的人选的年龄、学历、职称、外语水平、业绩成果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并提出符合条件推荐人选名单。

(五)英语水平测试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推荐人选进行英语水平测试,考察推荐人选的英语水平及能力。

(六)专家评审

市卫生计生委组建专业评审组,采取资料评审、集中评议、现场答辩等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候选人选排序名单。

(七)党委审定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结合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研究确定第四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培养对象正式人选。

(八)公示

正式人选名单通过重庆市卫生计生信息网面向社会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卫生计生委下文正式命名。

六、培养经费
   
培养周期为3年的,人均培养经费约40万元,培养周期为2年的,人均培养经费约10万元,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其中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由市财政承担,区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由区县承担。

七、培养管理

(一)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计划纳入重庆市高端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由市卫生计生委党委负责统一管理,所在单位及其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共同培养。

(二)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市卫生计生委、后备人才及其所在单位或区县卫生计生委共同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职责任务。

(三)实行考核评估制度。采取季度小结、年度考核和培养期满评估方式,对年度考核和培养期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称号,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保留称号并兑现相关待遇。

八、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推荐申报。

1.各区县(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宣传动员,根据本区县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选派具有培养发展潜力的骨干人才,参加选拔和培养。

2.培养周期为3年的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出国培养前,须进行为期1个月的英语集中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出国进修培养,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3.要做好沟通协调,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加强给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在培养期内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二)做好申报材料收集整理。

1.《第三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1)一式1份、《第三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1份(电子文档可在重庆市医药卫生人才网,网址:www.cqwsrc.com下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2年培养期和3年培养期的,请在《一览表》表头用括号写明“2年培养期或3年培养期”,并分别打印报送;  

2.申报佐证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出国学习工作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加盖公章),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须按统一格式填写(附件3)。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018521日以前,将申报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联系人:兰利萍。联系电话: 67752450。电子邮箱:cqwsrs@163.com

附件:1.《第四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

2.《第四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推荐人选一览表》

3.《第四批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申报材料》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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